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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文 / 茶瓶儿

    建造“艾式军事规格”的房子比普通房子费事。首先就不能用一般的方砖,要做专用模粳然后要现场盖炉座,还要用到炼金厂熔金的炉子。不要小看了炉子,这可是个稀罕物,它们都是从阿拉德大陆千里迢迢运来的。

    炉子通身暗黑色,长宽各为2米,深1米,是用阿拉德大陆上的黑岩矿粉制成的。方炉导热与保温效果特别好,即结实又耐高温。唯一不足的是黑岩矿很稀有,且主要掌握在佩鲁斯帝国手中。所以,岛上数量有限的炉子极为珍贵,被各个领地列为重要的战略物资。试想,金厂开矿要是沒熔金的炉子,挖的再多都没有意义。因为黄金联合工会为了防止途中发生失窃与节流,早已在黄金运输条例中规定:公会运输船禁止碎金装船,只收规格内的金块。

    熔金水不比做饭,一把劈柴就够用了。金子变成液体需要1064度的稳定环境,没有高热量的火源持续燃烧是绝对不行的。然而,普通的火很难达到如此高温度,尤其在资源贫乏的黄金岛更是难上加难。在岛上,燃料的问题注定是一个技术活。各国最终能在岛上把金子熔成水,都得益于亞度尼斯。

    这是只有亞度尼斯才知道的秘密。几年前,他在黄金岛众多的火山里发现了一种特殊的土矿,赤红发黑,质地坚硬。亞度尼斯叫它“红土矿”。他秘密研究了一种加工方法:把土矿敲碎放在海水池内泡上一天,直到产生大量泡沫的时候取出来用模具压制成块。等晾干后并排放在炉底,上面再点一堆柴火。这样用不了多长时间,底层的土矿就会喷出白色刺目的火焰,呼呼作响地燃烧起来。一把火就可以持续烧好几天。

    亞度尼斯把加工好的红土矿卖给其它领地,等他们用完后,又以一成的折扣按重量回收。

    回收烧完的土矿自然有用,但其中的门道只有他本人知道。亞度尼斯把烧完的红土矿收回来,重新放到海水里泡一天,完后就又可以用了。这样反复十几次,直到烧的什么都不剩了为止。他还在海水里加了色素,泡出来的红土矿都成了黑紫色。一来是混淆视听,二来是黑紫色的矿石很少,染色后各国领地的贵族们都很喜欢,自然能卖个更好的价钱。

    用亞度尼斯研制的矿石烧炉子,不出10分钟就能熔掉整炉的金块。由于红土矿燃出的火焰温度极脯建造时需要在炉座内外都抹上一尺厚的泥土。盖炉座时,先从地面挖一个大小合适的坑,然后侧面掘出一条与座坑等高的气道。弄好后,再从地面垒炉座,最后用泥封好。一定要用岛上的黑泥封住。不然的话,还没等金子熔化整个炉座就烧没了。新的炉座用红土矿烧一次后,封的泥土就变得比石头还硬了。

    因为烧别的东西玩不转,所以亞度尼斯的矿石在岛上十分畅销,各国领地争相购买。

    炉子弄好以后,每块砖都要用特制的模具浇铸——50厘米长,15厘米脯20厘米宽,上下两面分别有一个贯通两端的凹凸面,底面的凸脊上有9个缺口,把凸脊平均分成10段。正面的凹槽,在靠近两个槽边地定位置分布有四个鸡蛋大小的洞。

    建造时,首把大块地板浇筑连接在基槽上,然后砖块凹面向上、凸口向下放好。接下来,有专人在凹面的孔洞浇入熔化的金水。金水下层后,通过凸脊分段的缺口流动并注满凹槽,把上下两层砖块凝固在一起。

    用这种方法建成的墙,比整体浇铸精致很多的同时又坚不可摧。无论多少年都能屹立不倒,永远存在下去。主堡的粮库无疑是个出色的杰作,和亞度尼斯的完美主义一样完美。

    亞度尼斯对这座固若金汤的粮库很满意。每次想到它能在黄金岛上永远存在时,就有种妙不可言的感觉。脑中自然而然会看到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在瞻仰着它,夸赞它。这种关于未来的景象会翻来覆去地出现。直到亞度尼斯意识到,自己不可能同这座完美的建筑一起永远活着为止。

    活着的东西终究都会死,要么老死,要么被搞死。作为人,大多是老死的。作为神则属于后者。神总是逃脱不了被搞死的命运,要么被别人搞死,要么被自己搞死。亞度尼斯不是神,他只是个聪明而又怀着完美主义的普通人。他想,人总有一天会消失在这个世界中。有的突然一下便支离破碎变成了花,有的架在火上成了烤肉,还有的泡在水里鼓得像个羊皮筏,任自己随波逐流缓慢分解……而这些在战场上,都是常见的景象。

    虽然征战沙场无数年的亞度尼斯早已习惯了战争,但他却一直不喜欢这种残酷。他觉得,战争不但能搞死人,还可以搞死很多活着的东西。任何活着的东西一旦陷入战争就无法脱身,最终只有被搞死一条路可走。这里唯一能得以期待的是——在自己被搞死前,战争结束了。亞度尼斯认为战争就是对所有“活着的”诅咒。没有人是被别人逼着去死的,战争中死去纵然有一百种方法,但想活下来其实也有一百种方法。陷入诅咒的人们只是迷失了,在“想死想活”的问题上一时没搞清楚,忘了自己是活着的。这些人直到咽气的前一刻,才会第一次正视自己必须要死的现实。

    由此可见,战前动员士兵的过程,就是让他们迷失的过程,也是他们忘了自己是“活着的”过程。在正义时要说正义必胜;在侵略时,要说历史会被王者改写。但无论怎样,说白了就是动员“活着的”去死。亞度尼斯最不愿意做这个事儿,他更喜欢防守动员。每当城堡被重兵围困,他就举着十字长剑站在主堡的城楼上,瞪着眼睛对无数士兵们慷慨激昂、一字一句地大声喊,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视死如归,奋勇杀敌!外面的禽兽要冲进来,把这里的人一个不剩,全都杀死!他们会毫不留情地搞死你们,不想死的人,就拿起武器去搞死他们吧!

    经这么一说,的士兵就紧握长矛振臂高呼:“视死如归,奋勇杀敌!视死如归,奋勇杀敌……”每个人都跟打了鸡血一样恨不得马上冲出去搞死外面那帮傻逼。亞度尼斯面对这个场面时总会暗自感叹,心里不由自主地想起战争就是所有“活着的”诅咒。

    佩鲁斯帝国的国王也会对亞度尼斯说类似动员的话。

    大战在即前国王就对他来一番慷慨陈词,说:“为了皇族的荣耀去奋勇战斗吧,神灵护佑着你!”每次听到国王这么说,跪在的亞度尼斯就感觉很奇怪,觉得国王说话跟个巫师一样,一点都不着调。

    国王当然不是巫师,他只是说习惯了。晚上对后宫的女人们也是这样,他会说,神护佑着我们,让神圣的洗礼救赎万物,为了伟大的皇族,你们都撅好了别动……

    亞度尼斯听他说话从来不往心里去。他觉得说得再好有什么用,还不是让别人为你去死。伺候你的女人数量比我一城的卫队都多,你妈的皇族,我千辛万苦地保卫你,你他妈老琢磨自己搞死自己。你有那么多劲儿没处使,不御驾亲征都可惜了!要是守城时让这些女人站满城楼和箭塔,等到战斗打响时一声令下全体脱光,然后放出国王在上面胡搞。如此这般,那些攻城的傻逼们都不用打,直接就撅过去喷血而亡了,城内欢呼万岁,城下血流成河。

    “活着的”东西们,很少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这句话还可以反过来说,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的,一般来说就离死不远了。主堡的粮库也无法拥有永恒的完美,它只有作为完整的组合体时才是完美的。

    “完”是消亡,“美”是存在。所谓“完美”,就是指某个东西处于不消不死的永恒巅峰。一个“活着的”东西不会衰落,也不会死亡。比如,神在被别人搞死或搞死自己之前是完美的。而作为人如何达到完美的确是个难题。除了不消不亡,还要不吃不喝,不男不女,不欢不爱、不孕不育,不喜不悲……总之,要把自己存在吊件与世界万物都脱离开,才能达到完美。

    如果做不到上面这些,表现再好也不是完美。因为一旦死了身体就不再属于自己,无一例外地变成了别的东西,成为其它什么物质的一部分,不再是人了。“活着的”人死了,变成死人。死人只是像个人,其实并不是人。一个死人,任凭你怎么联想,看起来也一点都不美。

    人死了以后会随机变成各种各样另外的东西,这个道理只有那些快死的人才会明白透彻。在死亡的瞬间,身体抛弃了意志,想摆个好看的姿势都难。死亡的过程是神奇的,你将永远都不再是自己,你会被世界随机分解。这么看来,“活着的”东西相对于“死了的”东西,本身就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某个东西以“活着的”状态存在时,他的世界就是活着的,活着的世界有无限可能,并不只是拖延死亡到来的过程。当“活着的”东西死了以后,他的世界就死了。虽然失去某个“活着的”东西以后的世界,依然有无限可能,但这种可能就与那个“死了的”东西无关了。世界只属于“活着的”东西,因为这个世界也是“活着的”。那些“死了的”东西里,不分正义、邪恶与身份地位之区别,都会被“活着的”世界回收分解掉。

    简单来说,不管“活着的”是什么东西,死了都一个样;无论战争是什么结局,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自己没有被它搞死。

    在关于死了会变成什么的问题中,亞度尼斯认为自己会变成各种完美的房子,变成精装本的书。这问题他每次想起来,结局都如落花满地一般的美。亞度尼斯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完美主义宅他不愿让任何东西玷污自己世界中的一切。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妥协,绝不甘心自己在一堆黑暗的瓦砾中被分解,倒挂着死在一个样的建筑物里。作者茶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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