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天上人间 文 / 皇朝太子
一夜快活,一夜,叶逍早上起来那是神清气爽,精神百倍。
孙筱雨已是沉沉睡去,虽然她妩媚众生,但毕竟是破瓜,又遇上天赋异禀的叶逍。同样是初战,后者却一点都没有初哥的不济,竟是奋战一晚,一早起来还愈显精神了。
见孙筱雨仍在熟睡,叶逍欲唤来了丫鬟为自己穿衣洗漱,一看进来却是娇小可人的丫鬟——小可。
原来叶母不习惯被其他吓人伺候,也许是打心里喜欢这个丫头,便把她招到身爆只有在叶逍回府后,才偶尔的过来。
一想到自己的初吻被这个小丫头夺取,叶逍就有些异样的感觉,看到她黑黑的眼圈和萎靡的精神,叶逍不禁笑道:“昨夜没睡好吗?”
小可低垂着臻首为主子整理衣袍下摆,低声道:“小可没事,昨夜只是有些失眠。”瞥见熟睡的孙筱雨,她的心里忽然有些忌妒起来。
忽然觉得胸前一麻一紧,竟是被一只大手捏了一下,不禁娇呼出声,待反应过来后,叶逍已是大笑着跨出门去了。小可微微一愣后,心头莫名的有些欣喜。
今天早上精神好的几乎只有叶逍一人了,整个叶府上下起来的都比平日晚了几分。
叶逍只觉浑身有用不完的力气似的,在院中打了一套拳法后,便唤来了黑风,准备上街溜达下。
灵光一闪,叶逍的眉头一凝,眼珠一转,嘴角泛着微笑。喜得风神之翼、和三皇子达成协议、又吃了孙筱雨,让叶逍有些飘飘然,心情也好了许多,一个想法出现在叶逍的脑海。
翻身上马,错了,翻身上黑风,出了叶府,在大路上疾奔而去。
黑风的速度岂是寻常马匹所能匹敌的,似风如闪电的从人群中穿越,始终未伤一人。黑风在叶逍的指示下,奔着城门而去,守城的将士发现远处奔来乘着黑马的男子。
一米八几身脯肤色白皙,一袭略微紧身的白衣将完美的身材展露无遗,如墨般的黑头发漂亮得让人咋舌,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低垂着的长长的睫毛下,像黑水晶一样闪烁着的深邃双眸,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又有着他自己独特的空灵与俊秀!
守城将领一愣,随后大喊:“散开,都散开。”
这次叶逍来天都城就是为了游玩,五天后就要跟随老爷子出去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索性先玩个够,孙筱雨刚被那啥了,就不带她出来了,反正以后还会有时间。
抬头望了天上有些明亮但阳,(啥?为什么不是耀眼但阳?原因就是现在是冬天。)叶逍估计了下,已经到了正午了,叶逍打算去酒楼好好的大吃一顿,立刻拦了个路人问:“城里最好的客栈,最好的酒楼,在哪?什么?直赚再拐,啊,哦,再拐?还拐?又拐?等等等……第二拐是往左还是右,哦,右嗯,继续,说到第几拐了?他的!你带我们去!什么?有事?你带我去,这个就是你的了!”说着往那路人手里拍了一张百两金票。
叶逍今天也彻底了来次败家,前世看人家富二代、官二代一个个都装纨绔子弟,这次叶逍也来装次,找找刺激。虽然只有几天时间。
“啊!”那路人呆若木鸡地看着手中的金票足有半晌,忙不迭将金票收入怀中,紧紧捂着,仿佛怕会飞走一般,谄笑着道:“跟我来,跟我来,这位小公子果然气度不凡,一看就是富贵中人,又慷慨大方待人和善,今后必定前途无量”
于是,叶逍一路忍着将这个路人扭成麻花的冲动,终于到了天都城最大最豪华的酒楼兼客栈——天上人间!
这名字牛!叶逍看着那大大的匾额上金灿灿的四个字想道。
一个小二立马迎了上来,“客官,是住店啊还是吃饭?”低头哈腰的说道,哇塞,着腰都成九十度角了,服务真到家啊!
“两个都要。去,给我准备一个房间,在上桌好酒好菜,端上楼上。”叶逍直接掏出一张一百两的金票,甩给小二。心想着:咱也是纨绔子弟了,这败家的感觉真蛋啊!
“对了,把我的宝贝伺候好了。”叶逍刚迈两步就停下,转过对瞅着金票发愣的小二说着,眼神瞟向那四处张望的黑风。
“好好,客官,你放心,交给我了。”说着,就要去牵黑风。可是黑风是何许人也?不,是何许灵兽,前肢腾空,猛然嘶鸣,把小二甩了出去。
“不用牵它,它自会跟你走。黑风,跟他下去休息。”叶逍面无表情的对小二说道,后句则是对黑风开口。说罢,迈进酒楼中,不再回头。
小二将信将疑的在前头赚走了几步回头一看,黑风果然跟在身后,不由大感惊奇,天下还有如此通灵的神驹?
叶逍上到二楼后,四处环顾了一圈,看到个靠街临窗的位置不错,便径直走了过去,安心地坐在凳椅上。立于此处可眼观天都城,那繁华的景象尽收眼底,叶逍对此不由的感到满意。
“咦?我现在是不是就处于江湖中呢?不是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吗?”叶逍摇晃着脑袋,无聊的乱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