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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狼人族的崛起 文 / 静折怒瞳

    第六十四章狼人族的崛起

    为人大方的保罗,喜欢的事情就是结交道上的朋友,不管明天自己会不会饿死,只要是有钞票在手一定会请兄弟吃饭,他就将身上的钱花到一分都不剩,但是这让保罗的名气一向很好,并且一路飙升。

    结果到了他二十周岁的时候,此时的保罗已经长到了180,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个矮小受人欺负的保罗了。他成为了一个街区的扛把子,虽然他接手的街区在是帮派里油水最薄弱的地区,一般都填不饱肚子的那种穷地方。

    可是让保罗接手后,生意做得可是红红火火。非常有想法的他让手下全部穿成如普通的义工去帮助敬老院的老人免费做家政服务之类的活。

    然后让他们在老年人的饭菜里加微量的海洛因,等他们毒瘾上来后,便以市价2倍的价格卖给这些养老金丰厚的老人。记得那时候的顾客年纪大的100多岁的都有……

    按保罗的想法,老们反正也活不了几年了,吸毒也是活不了几年,价值观等同,但至少能让他们快乐的去见上帝,然后能帮助这帮兄弟填饱肚子有钱可赚,也算师德一件。

    保罗在帮派中迅猛的崛起,成长的速度太快也不一定是个好事,毕竟芝加哥的黑帮本就很讲求家族制,像他这种靠实力攀爬的小弟,总会让人感到浑身都不舒服。

    所以只要是抢地盘的事情,那些大佬们一定交给他,只要是危险的走私活动,也都是保。在本地老大们想着他怎么被警察弄死的时候,24岁的保罗已经在众多的死里逃生中发展壮大起来。

    他的强大,甚至威胁到了芝加哥最大黑团伙的家族。

    毕竟首脑太老的,已经有意归隐了,老的儿子却不得不面对保罗这个的麻烦。

    最后,他选择最有效率的方式解决问题,那就是死人总不会起来说话的。

    首脑的儿子找来了犯毒瘾的人去干掉保罗,他自认为找帮外的动手,可以在结束后杀人灭口,也避免了引火烧身的麻烦。

    可是他天真的想法挺好,就是选错了人,那瘾君子把首脑儿子收买他时的录像带到了保罗的的面前。

    然后火燃烧到了自己的身上,保罗带着他们到了首脑面前。

    年迈的首脑看到了这里无奈的只说了一句话,“放过我的儿子,我将帮派交给你,我们会退休,离开这个地方再也不会回来。”

    那一年饱受沧桑的保罗已经有30岁了,正式接手芝加哥内最大的白人帮派。

    也是在那一年,一辆芝加哥通往澳大利亚的的洲际私人飞机发生坠毁,后来官方解释是因为遭受到了天空中空气强力乱流的影响不幸坠机的。

    而正巧,首脑和他的儿子,以及所有的家人都在那个飞机上面。

    一直到最后也没人知道是不是保的,不过保罗的说的话却还是非常守信用的,那就是他保证首脑全家都在芝加哥市的安全。当然出了市,就属于他的规管范围以外了。

    接手了这个地下帝国之后保罗的舒服享受的时光并没有多长。

    不过刚刚消停了2年,开始加大力度打击芝加哥黑帮,而他们更是芝加哥4个大区黑帮中的领头羊,自然接到的关照最多。

    听说,这场打黑运动的出发点,就是源于保罗发明的榨取老年人养老金的生意手法。因为一位退休总统的父亲居然成为了保罗的顾客,并且吸毒致死了。

    战斗天神就是统领着更个族人的战斗力量。

    军备天神是给这些族人提供优良的军事装备。

    每个人身上特殊的纹身就是最好的身份证,一旦发现没有纹身的必然是不被神允许存在的黑户口,他们会被抓起来,由检查组通过专门的手法可以向上代查出是谁XX的他,并且将那私自传播的狼人族也给抓起来。因为每传播一个人就需要吃掉一个人,所以说这样导致食物会成倍的减少。

    他们会被丢进私人承办的火葬场里,被活活烤成乳猪。

    那些在白天被烧死的狼人族还死的痛快一点,如果是在夜间的话。

    他们的回复能力会让他们后悔有这样的能力。他们能在焚尸炉里哀嚎上十几分钟才会死去。他们能看着自己的皮肉烧到油水直冒,然后又迅速的回复,然后继续烧。

    这个过程真的残忍到普通的人看到只会被弄出心脏病来不可,无止境的痛楚会一直持续到到本身的水分被榨干为止……

    不过,虽然惩罚可谓残酷到极致,还是有些狼人族会难以忍受干涩的喉咙,以及看见那一条条白璧如玉的颈脖后的**。

    这就是一种毒瘾,或者说比毒瘾更可怕的感觉。他们铤而走险的去交合然后吃人,然后在痛苦嚎叫中被烧成灰烬。

    教皇只管下达命令,可委屈了四个“大佬”,他们必须养活自己的手下那众多饥饿的嘴。

    因为一个正常的狼人族每天最少需要一个的人类的血肉来保持身体的蓬勃生机,而不让吃人的后果是……,像保罗这样的头目,需要大量的食物供给。

    这使得这些黑帮不得不开办了另一门生意,那就是违法血站。他们用钱从穷人那里大量的收购血液,最后甚至用毒品去交换血液。然后变成有种光喝葡萄糖不吃饭的感觉。所以保罗这类的大头目也只能一个月吃上几顿美餐而已。

    对过于庞大的狼人族族群来说,始终是杯水车薪。所以,保罗的脑袋里有了新的计划,而这个计划能否成真,就需要项天,发挥出他所期待的作用才行……

    “请坐吧。”如中年外国大叔的保罗,用标准的普通话说道,他扯下了身前的围裙,端着两杯杯沿还夹着柠檬的鲜血鸡尾酒走了过来。

    项天也不认生,悠然自得的坐在了客厅中央的沙发上。小保罗坐在了他的一旁,将其中一杯自己的杰作推到了项天的面前。

    “这是我发明的‘饮料’,用最甜的O型血为主料,然后加少量带苦涩味道的血,用有点酸味的B型血混合上一点点的柠檬汁。

    轻轻喝上一口,酸甜苦涩,味道集全,感受颇丰。”翘着二郎腿,保罗细细品尝着杯中的佳酿,这饮料,保罗向来只做给自己品尝,喝过这特色鸡尾血酒的人整个纽约不超过10个。

    保罗愿意将这份殊荣递给项天,已经说明了对方在他心中的份量。可项天却表情平静地将茶几上的酒杯推了回去。

    “不好意思,我从不喜欢喝这种冷藏食品,没有新鲜度的刺激感。我一般都是吃新鲜的。饿了,就去咬。将臣一族没有传染的那种本事,我们也不会去对女人做那种事情,被我们咬了那就是直接变成干尸。”项天微笑时,出了嘴角旁的獠牙。

    “没有错,就算是再美味的血浆,也比不上热腾腾地从血管中直接灌进你喉咙的鲜血的味道,因为要限制代数,所以我也没真正咬过多少人。”保罗并没有因为项天不礼貌的表现而生气,反倒微笑地谈起了心来。

    “那就真是有些遗憾了,牙齿太久不用会退化的。不咬人还算什么狼人族?”项天明显有些轻蔑道。因为在他这正统的僵尸王的后人看来,这些半路出家的狼人族不过是群玩票的货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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