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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情义 文 / 夜场点支烟

    半杯滚烫的咖啡喝下去,我越发热血沸腾,一把拉起陆丰,“跟我走。”

    “到哪儿去?”

    “你跟我来。”我一直把他拉到BOSS店门口,“进去挑一个吧!不就是腌菜缸里捞出来的尼龙包吗?又不是买不起。”

    “你说什么?”

    “我说我想买个BOSS包送给你,行不行?”我掏出钱包,拿出信用卡,“含不就是‘用非常帅的姿势签名’吗?我也会,老实说,真的BOSS我还没见识过呢,今天正好借这个机会开开眼界!”

    陆丰瞪着我看了好半天,我朝他扬起眉毛,“走啊,我难得这么大方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他瞪圆的眼睛慢慢拉细、拉细,最后抿成两条犀笑了起来,“你想做冤大头?”

    “反正没人查我的账。”

    他拉起我的手,“成全你,不过我们换个地方。”

    十分钟后,我们坐在“圆桌”比萨饼店里分享一个三层饼料、外添一层起司的“豪华型”比萨饼。

    陆丰如同饿虎下山,左一块右一块,一个人吃掉三分之二。他“咕咚咕咚”灌下半瓶水,“假如刚才我跑进去挑个包,你真的会帮我付账吗?”

    “会。”

    “不雄?”

    “废话,当然雄。BOSS的包,够我挣一会儿的呢,一跟带子就比我身上这个包还贵。”

    “你对我真好。”陆丰响亮地咂咂手指,很欣慰,“不过,我才不会要你买。”

    “我知道,以你的脾气,事后一定会还钱给我。其实呢,你真想要的话,我们可以合买一个轮流用。”

    “不要,这个包我绝对不会自己花钱买。”

    “为什么?”

    “有些东西,男人是不能自己买的,比如衣服和名牌包。”

    名牌包啊,就是盈利,以小博大。这也就是刚才为什么我不让你做冤大头的原因,懂了吧?”

    我懂了,做冤大头也有性别歧视:我不幸生为男人,只有被宰一个比萨饼的资格。

    “你打算怎么办?”我有点担心。陆丰一肚子经纬,却找了个错误的对象。

    “会不会是喷得不够量?”

    “什么呀,你是没闻见,简直香飘万里。”

    “或者她回家之前换过衣服了?听说现在有些女人狡猾得很,办公室里专门放一套备用的衣服呢。”

    “应该也不会吧?他对女人的香水不那么,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我和她老公用的是一个牌子。我看,要不是她老婆鼻子有问题,就是涵养功夫特别好。”

    “肯定是后宅自己用香水的男人不可能鼻子不好吧?这种不动声色的人最厉害了,让人想同他翻脸都没得借口。”我突然对她老公好奇起来,原本以为他是只一触即发的“河东狮”,现在看来未必如此。

    “学学人家吧。要是撵吴丽身上沾一点香水味,你老早一哭二闹三上吊了。”陆丰无精打采地说。

    “她身上只会有酒精味,才不会有香水味。陆丰,算了吧,这种有家庭的女人麻烦一大堆。你有时间精力跟她老公斗,在周围抓一把女人,总归拣得出个把像样的,等拣出来再慢慢调教好了。”

    “不行,”他又抬起头来,“她明明爱的是我,跟她老公之间现在充其量只是‘情义’,凭什么要我让步?”讲得理直气壮。

    回想起来,在青春的岁月里,我们或多或少都相信过所谓“爱情”,真的可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这是她背着老公私开的一个账户,每个月存一点,积下的钱给我买的。你看,这张是三月份的,说明她认识我不久就开始偷偷存钱了。她说,她一直想给我买一份像样的礼物,那次回来带个假包回来,其实自己心里一直很过意不去。这回本来想买条项链给我,看见我包坏了,就索性帮我买个新的。”他一脸骄傲。我翻着那些银行对账单,都是几百块几百块一存的,倒也称得上用心良苦,觉得啼笑皆非——一个年薪六位数的女人需要耍这种把戏帮自己的男朋友买一个包,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与陆丰相比,我的爱情平静得多。我把给吴丽的花搬回来养,白天去上班前,我把叶窗拉到半开半闭,因为花是一种需要光、但光线又不能太强的植物;晚上下班后,我把窗户打开,让它透透气;我定时给它浇水,隔一段时间施肥。一段时间下来,它看上去更精神了。

    这盆花我养得很用心,因为我喜欢它的性格:很平凡,但又有一些不大不小掉剔之处;未必要花多大的成本,却需要用心;而且,你要是真的用了心,它也知道的,会默默地用更多温柔而坚定的小花朵来报答,由不得你不感动。我觉得它有点像我。

    如果人也有“植物属性”,我大概属花。

    二十三岁这一年,我觉得自己好像有点“老”了。上班时间长了就眼睛痛、腰背酸、皮肤发干,偶尔加班到深夜,第二天一定要早回家补一觉,否则一定无精打采。

    我原以为这些症状是我独有的,问了陆丰,他也恨得咬牙切齿,“男人老起来ABS也刹不住。”

    “你比较幸福,有吴丽帮你捏肩膀。”余素芬出差了,过两个月才能回来,她很羡慕这一点。

    “也不能随时捏,再说,她过几个月就到杭州去了。”

    “你舍得?”

    “不舍得又怎么样?她说那里条件好,镀层金,将来容易找工作。”

    “等她找到工作,你就取她吧,男人最好在二十五岁之前取老婆。”

    “谁说我想取她?”我脸红了,“我还打算先好好玩几年。”

    “好,你不想取她。你只不过找工作的时候就在想着她为你生孩子做准备而已,”他白我一眼,“假正经。”

    “说真的,以前没想到这种高科技行业看着神气,干起来这么辛苦,不适合男人干。”我敲敲肩膀,开始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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