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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芬芳发窘 文 / 隔壁家的妞

    台上灯火璀璨,各种明暗不齐的灯光全集于一身,芬芳宛若高高在上的女王,双眼微闭,手放在胸口,身体略微前倾,缓缓的唱着邓丽君那的小曲。

    这小曲还是在收音机里学的,也不知道为什么,芬芳就喜欢上了邓丽君的歌,总感觉像是有感情的,能唱到内心深处,要么是带点淡淡的悲,要么就是欢快的小调,但是换碟的那个人却不怎么喜欢邓丽君的,说不适合在这样的地方唱,因此在合节拍的时候弄了好几遍才弄好。

    芬芳可不管这些,只要她高兴,想唱什么就唱什么,谁谁也管不着,心想,就连你老板也还给我几分薄面,你一个小小换碟的还能左右的了我,当下就对换碟的人说,“以后我就只唱邓丽君的。”

    换碟的人变了脸色,脸阴沉沉的,不管芬芳有没有合到,就草草的收尾,他心气脯唱的歌女哪一个不是叫他一声哥,把心把干的说要把歌合好,这样就算唱的不怎么样也还能混得过去。

    谁知才来的一个小丫头这么的无礼,完全是不着腔调,几分薄面也不卖,就算你长的再漂亮,在花枝招展,也还是一个唱歌的,那也就有求的上自己的,换碟的人心眼小,马上在心里酝酿着待会儿怎么让芬芳出丑,好杀杀她的锐气。

    一曲下来,场面就到了欢愉活跃的氛围,芬芳在上面妖媚的冲大家举了鞠躬,说了一些场面话,这是老板叫她说的,无非就是谢谢大家的支持,希望以后能捧场之类的话。

    高呼声不断,表示对芬芳的支持,愿意随芬芳到天涯海角什么的,虽然只是空话,客套话,恭维话,但芬芳还是觉得很有面子,就像是那些大明星一样,可以在台上说一些气场话,套用一句大明星的"我很感动“什么的。

    有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男人手里捧上了一束火红色的玫瑰花,被大家推推攘攘的弄倒了台前,芬芳看见那红色花就感觉好是熟悉,这不就是那玫瑰花么。

    以前的时候芬芳有一个女同学,收到了一束玫瑰花,是她在县里的结婚对象送的,拿着那花在她面前炫耀了好几天,一直到花谢了,也不愿意丢,说这花是火辣辣的爱情,据说这花也很贵的。

    芬芳也不知道是继续再唱一首,还是等着这个男人先把花送上来,要是在这里等是不是显得自己把这花看得太重,好像自己从来没有收到过似地。

    虽说的确是没有,这也一直是她心中的梦想,希望阿贵哪一天也会突然送上一束,不,一朵就够了,但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往日的也早已被生活的琐事磨得一干二净,这个美丽罗曼蒂克也早已抛于脑后。

    话音刚落,就听见舒缓的音乐突然就加大了音量,节奏快的让人根本反应不过来,吵杂的声音恢复了歌舞厅的原貌,让每一个人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都要迸发。

    芬芳一下子被惊醒了过来,不是说好今天都唱邓丽君的歌么,怎么突然来了这么一首,她都没有什么准备,而且这首歌好像也没有唱多久,都不是很熟练。

    要是在合了一遍,有音响的效果掩饰,多多少少也能混下去,况且现在芬芳头脑里就只有这玫瑰花,节奏什么的根本就找不到,更不用说去跟上节奏慢慢的合应。

    的人早已经开始疯狂了起来,有的甚至把上衣也给脱了,肆意的扭动着身躯,就像抽搐了一般使劲的乱颤,嘴里还不停的叫芬芳开唱。

    芬芳一时也没有了主意,想到答应好金老板的事情,当时说话时候的信心满满,和额外的奖金,芬芳只觉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努力的要自己找感觉,却始终不再点上,看来,第一次在这里的唱歌就要搞砸了。

    一直坐在第一排的彩霞觉得芬芳也是唱不下去了,而且乐声也想了这么久都没有换,看来是诚心让芬芳难堪,这首歌基本上都不会有什么人唱虽然情绪很火爆,但难度也同样让人望而却步。

    彩霞跟何昆说了一声后从墙角的楼梯上一步一稳的走了上去,芬芳就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她怎么把彩霞给忘记了呢,这样的歌彩霞肯定拿手,这下是有救了。

    彩霞点了点头,清了清嗓子,就拉着芬芳的手准备等下一段来合节拍,不愧是老手,角色的速度让芬芳也觉得有些自愧不如。

    这首歌竟然是一首外文歌,嘴里叽里呱啦的也不知道彩霞在唱什么,只好在每一次彩霞疯狂握紧拳头,一遍又一遍的说“还拉油”的时候跟着他们起哄,然后就是左摇右晃的点着头吗,表示自己在听,并且还听得懂。

    换碟的人还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情况,还以为是芬芳唱的,对芬芳不禁就有几分敬意起来,这首歌连他自己也只是唱的磕磕巴巴,刚刚看见外面突然没有了声音,就决定让芬芳出出丑,到时候也怪不上自己的头上来,毕竟歌女还有歌不会唱,那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开始还没有动静,换碟的人还有点高兴,准备放一会儿再换碟,没想到芬芳竟然也会,一下子就爆发了出来。

    这声音圆润洪亮,每一个发音咬字也是十分的清楚,更重要的是唱的不仅流利,而且唱出了那种感觉,这是他所做不到的,不管怎么唱,还是找不到那一种心脏受不了,要爆发的感觉。

    听着外面几近疯狂的歌喉,就像是一个为爱疯狂的人失去了心爱的人儿发出撕心裂肺的哀嚎声,让听的人不禁也为他感到愤怒,感到宣泄的痛快,换碟的人一边沉醉于其中,之前对芬芳的不满也化作了敬佩,这样的奇才的确有骄傲的资本,的确是该有那种傲慢无礼的气质,这种气质修饰的名词就是女王,慢慢的,他就尽量的配合着外面的歌声,尽量的做到融入,做到天衣无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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