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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预兆 文 / 隔壁家的妞

    一整天,芬芳都感觉很是不舒服,就是不想动,火气也特大,早上一起来就和阿贵斗了几句,说的也无非是肚子的事情。

    孩子也已经两个多月了,昨天一昏倒,着实把阿贵吓了一跳,就说什么也不让芬芳再出去工作,现在芬芳正处于事业旺盛期,每一天的小费就能赚个八十九十的,还有一天来了一个大手笔的,一下子就给了芬芳两百,虽然被吃了一些豆腐,但也没有损失什么,玩玩而已,当然这些阿贵是不知道的。

    芬芳说什么也不同意,这不就是断她财路么,于是也就顶了几句嘴,说你一个大男人不挣钱就算了,女人在外面挣钱你还管啊,阿贵就不乐意了,耍起了横,直接把门一关,就就抵在门上无赖的说,今天说什么我也不让你走了,我家又不是养不起你,要你出去赚什么钱。

    芬芳懒得和这种人讲理,最后一咬牙给了阿贵五十块钱说是给自己买点营养品,又好说歹说事情才算解决,这都没有什么,令她惶惶不安的是那一只玉镯子。

    玉镯子不见了。

    依照老婆子风风火火,泼辣的个性,要是知道这只玉镯子,肯定会大做文章,甚至会当场把自己逐出门外,可是这一夜都风平浪静,走的时候也没有什么不对劲,和往常无二,芬芳心里就有些怀疑起来,难道这只玉镯子是另有他人,这也太诡异了。

    不管怎样,只要不是老婆子拣去了,她也就安心了,至于那个镯子,芬芳也没有打算去追究,就当是破财免灾好了。

    话岁说如此,毕竟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所以芬芳心里多多少少的有些不痛快,加上早上给阿贵的五十块钱,就差不多一百了,这可是她一天的收入,是她站在上面一直唱的喉咙冒烟所得,她心里就很不服气。

    可她又能去怪谁呢,自己的男人不成器,长这么大,去得最远的也是县城,也就只有那一次,多多少少的还是觉得阿贵比别的男人有些差劲,长这么大还是断不了,他爹妈又宠爱,性格就还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任性野蛮。

    听说歌舞厅的老板在深圳那里开了一个舞厅,都不叫舞厅了,叫夜总会,到处都是灯,黑夜和白天没有什么区别,芬芳就很是向往,要不是肚子里的孩子,说不定她早在心里打起了算盘,外面可是一个好地方呢,会有很多有钱的男人,会有漂亮的衣服,大大的房子,总之,一切都是芬芳不曾见过而又十分向往的东西,现在这些东西就像是一根根藤蔓,在芬芳的心里慢慢的被滋润,渐渐地壮大起来,吞噬着内囊。

    天气一天一天的热了起来,伴随着的是芬芳身上的衣服也慢慢的短了起来,薄了起来,今天她就穿了一件裹胸齐臀的很薄的衣服,白花花的露出了一大片,里面红色的若隐若现,还有那个平包裹着的圆滚滚的屁股,正值傲挺时期,衣服被撑的爆了起来。

    胸大,腰细,屁股圆,这是芬芳对着镜子自己总结出来的经验,她比平常更为仔细的化这自己的妆容,还特意的描了眉,芬芳今年冬天才过二十岁,可打扮起来,可爱中透露出性感,俏皮中带点妩媚,纯真里又有些风骚,你要是心里觉得芬芳成熟的话,你就会觉得芬芳真的很有女人味,但假如觉得芬芳很清秀的话,你就会从她捂嘴偷笑中看出她还保留着几丝少女的羞涩,总之,一百个男人看以不同的鞋看她,就会发现一百种美,这可不是在子虚乌有的夸芬芳。

    芬芳是介于城市和农村里的女孩,和城市的女孩比较起来,她更具有一股天然的野性美,和农村的女孩比起来,又有了曼妙的身姿和时尚的鞋,叫人看第一眼就无法从她身上移开,看到两眼后就会一辈子也不能忘记。

    芬芳可真是人间的尤物。

    芬芳可真是难得的佳人。

    芬芳可真是男人的主人。

    整个县城都在为之疯狂,所到之地必然会引起围观,所经之处必然会有人驻足流连,要是有新进城的人忍不住好奇的问一句,这是哪家的姑娘。

    回答的人必定会以不屑的眼神看一眼,这才会略带回味的介绍,说这就是歌舞厅招牌,芬芳。

    慕名而来的人不计其数,就连县长的秘书也曾私底下找过芬芳,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她已经过了可以听一句我爱你就可以感动的一塌糊涂的年纪了,在她眼里就只有钱,只有那座房子,别的都是可以直接忽视掉的。

    所以这个在县城里很吃得开的穷酸秘书也被芬芳活活的羞辱了一番,文人特有的纳傲气让他很是羞愧,听在他家门口摆小摊的人说这个秘书在家一连三天也不敢出门,成为县城里市井小民茶余饭后讨论最多的话题。

    从这以后,那些要脸皮,有家室的人也不赶再冒冒失失的去招惹芬芳,狐媚纵然每个男人都想得到,可要你付出一切,也不是所有男人都能做到的,这就是风流男人与下流男人的本质区别。

    可是这天大清早,人们看见又有一个男人和芬芳走在了一起,并且还一直到了茶楼,这个男人还没有穿着高跟鞋的芬芳脯穿着西服打着领带,小小的眼睛总让人想起贼眉鼠眼这个词,无时无刻嘴角都挂着一抹让人有些捉摸不透的微笑。

    这个其貌不扬男人大家也都认识,就像是男人中的芬芳。

    这个男人是县城里两家歌舞厅的其中一家的老板,也就是乐呵呵歌舞厅,规模比芬芳歌舞厅稍微小一点,装修设备也没有歌舞厅的好,那里的姑娘也不怎么样,可是她们放的开,因为和派出所的也打过招呼,对于里面的脱衣舞,,那些当官的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那些攻心的人里面,偶尔也会划过几个身影,像是那个李局长,要么就是刘主任。

    大家都在揣测,芬芳是不是要去那边去,甚至还有人明目张胆的组织起那些迷恋芬芳的男人们,取名叫追随芳芳团,那阵势相当的,人有规模,也比较专业化,人员数明的暗的少说也有三十几个,扬言芬芳要是去了“乐呵呵歌舞厅”,那他们一定会跟随到底。

    这一些,芬芳还暂时不知道,她优雅的跟着这个男人再次走进了来凤酒店,就像当初彩霞那样,目无斜视的像个高贵的夫人,听着旁边的人尊敬的叫她,不用看菜单就直接的说出自己想要吃什么,一切就像是一个常客,就像是信手拈来,水到渠成办顺溜不做作,芬芳的心里得到了极大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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