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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控球中锋 文 / 我干过羊

    法尔克,一个聪明、狡猾、唯利是图的犹太人——就和人勤劳、勇敢的标签一样。

    出生于纽约的他,成长在一个传统的犹太人家庭。

    父亲是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猪肉店老板,而他的母亲却是一名精通六门语言,拥有两个学位的知识女性。

    这位母亲在二战期间担任了美国石油大亨之孙,时任美国副总统的纳尔逊·洛克菲勒的拉丁语翻译员。

    法尔克作为这个奇怪家庭的第二个儿子,既没有老大所受到的关注,也没有老幺所受到的宠溺,因此他所能做的,便是做好每一件事以取得父母的认同。

    对于法兰克而言,母亲对这个二儿子影响最深的一句话便是“永远都要瞄准那个第一,而不要安于第二。”

    可惜的是,有些事情并不是你去努力奋斗,就可以得到想要的结果,比如他所热爱的棒球。

    运动需要天赋,而犹太人往往没有运动奠赋,在他四年的高中生涯,和四年在雪城大学的学习中,始终没有入选过任何一个体育运动队。

    但在大学中学习金融的他,最终还是和体育结缘,成为了一名经纪公司的球探兼经纪人。

    经过不屑的努力和钻营,现在的他在篮球界已经是小有名气,在1976年和1981年,他分别为公司签下了当年的状元秀约翰·卢卡斯和马可·阿奎利。

    当下,他最重要的工作在北卡莱罗纳,今年的NCAA冠军。在那里有两个天才在等待着他的包装和发掘。

    可现在,他却被一个老朋友忽悠到了洛杉矶,说在这儿也许能找到几个篮球新人,说不定就是下一个NCAA明星,下一个NBA巨星。

    事业正处在开拓期的法尔克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更何况他也要卖朋友一个面子。

    结果等他从北卡兴冲冲地赶到总决赛举办地洛杉矶的时候,却没想到在大西部论坛球馆附近的街头,只有这么一群完全不上档次的杂鱼。

    没错,这就是一群杂鱼。

    虽然他们的运球看上去变化多端挥洒自如,他们的投篮各个精准无比,每个人都能跳两尺多脯每个人都看上去精壮强悍。

    但他们还是杂鱼。

    作为一个球探,看重的不是一个球员现在场上的表现,而是他们未来的表现,也就是他们的潜力。

    这群在场上打得无比卖力,可以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一旦拿到球,就像抢到了宝贝不肯松手,不顾一切地要将它送到篮筐里。

    没有人想去分享球,没有人去认真防守,没有人做好篮板、掩护,没有人表现出哪怕一丁点儿的球星气质。

    他们只是一群适合在街球场上混迹的普通“街球高手”,而无法成为一名真正的职业球员,甚至去参加东海岸的贝克、洛克街球联赛都不够格。

    就在法兰克失望不已,准备离开前往北卡莱罗纳,好好招呼那两个未来巨星的时候,一个吸引所有人目光的出现了。

    “我知道,他是‘黄油炸弹’。”

    “黄油炸弹?”法兰克在心中嘀咕道,这个名字倒是和76人的中锋达瑞尔·道金斯的绰号“巧克力炸弹”有点像。

    “又是一个除了扣篮什么都不会的吗?”法兰克想道。

    不过等到他看清楚这个“黄油炸弹”的脸,发现这个是个黄种人时,又是大吃一惊。

    “这个是谁?一个黄种人,怎么会跑到英格尔伍德的球场来。”黑人胖大叔问道。

    “昨天晚上他来过,说要在这里打球,结果斯莱特和他单挑,只打了两个球…但输的很惨。”一旁的人回答道。

    “只打了两个球?那怎么会输的很惨?”黑人胖大叔感到很奇怪。

    “呃…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打完后我们都觉得,斯莱特是输定了,没有必要再继续了。”

    “斯莱特?那个在这儿也是数一数二的球员了,他的投篮可是准的很。法尔克先生你看,就是场上那个穿着31号的,你看看他的投篮!”黑人胖大叔依然在不遗余力的推销场上的这些杂鱼。

    法尔克根本没心思听这个曾经一样是个杂鱼的胖子唠叨,而是把注意力放到了这个黄油炸弹的身上。

    作为一个和两个状元秀有过接触合作的球探,法尔克知道,普通奠才和普通球员的差距只需要一场球就能看出来。

    普通的球员和那些庸才的差距需要几个才能分辩。

    而真正奠才和那些庸才之间,只需要一个,一个球,就高下立判。

    胖大叔口中夸赞的那个31号斯莱特,在法尔克眼中连普通球员都够不上,只是个庸才而已。

    虽然他的投篮很不错,但他对球场上的位置没有丝毫的度,这对于一个投手而言是不可原谅的。

    同时,他也无法证明自己能够在更高强度的防守下,投中那些中距离投篮。

    这里的防守,简直就像科罗拉多高原上的空气一样稀薄。

    可是,从那个“黄油炸弹”的身上,他似乎能感觉到一丝丝不一样的气息,这不是什么特异功能,而是作为一个优秀球探所必备的度。

    法尔克撇下那个还在喋喋不休的黑人胖大叔,走到站在场边的高大黄种人面前,抬头望了望他,正好他也低头看了看法尔克。

    “你好,我是大卫·法尔克,公司的球探兼经纪人,来自纽约,很高兴认识你。”法尔克伸出手,向面前这座巨塔友好地说道。

    “你好,我是甘。”

    没有多余的语言,没有多余的表情,没有多余的动作,这就是甘国阳在第一次见到法尔克时,给他留下的印象。

    “呃,甘先生,你也是英格尔伍德人吗?到这儿来打篮球?”法尔克收回自己的手,甘国阳甘国阳刚才只是蜻蜓点水似得和法尔克握了个手,却让法尔克感受到这双手无比的。

    所以当甘国阳指挥队友往左侧转移的时候,斯莱特在混乱中甩开了防守自己的球员,在左侧底角获得了一个空位机会。

    这个机会显然稍纵即逝,因为对位的人已经找到了丢失的斯科蒂,准备重新补上去。

    但此时,球已经到了斯莱特的手上。

    事实上,蓝队的几个人都没有料到,这个6尺10的大个子,出球会如此的迅速,而且他的眼睛根本就没有看。

    一个快速的越顶传球,从右侧45度斜跨过蓝队球员的头顶,传到了斯莱特的手中。

    斯莱特出手,命中。

    一个平淡无奇的进球,最简单的空位投篮,场边甚至没有传来一声喝彩。

    但一旁的法尔克却是心中一亮,他知道自己的感觉没有错。

    从刚才的那个球他就可以看出来,第一,这个甘拥有着扎实的基本功,作为一个6尺10的大个子,在外线运球却不被对方小个断球,同时还能分出精力来指挥组织进攻。

    第二,他有着很出色的战术素养,一眼就看出了本方在进攻中的混乱,简单的指挥两下便跑出了得分机会。

    第三,这是一个很有灵气的球员,他6尺10的身高明显是打内线的,却要在场上打控卫。一来他是看不上这里的球员,二来也表明了他对自己的技术很有自信。

    虽然他的传球手法和技术略显粗糙,但他对球员的位置感却非常敏锐。

    自信和狂傲是两码事,虽然从这个甘的言行能看出狂傲的影子,但场上的一个球就能看出,这个是有料的。

    在美国,没有自信的人永远不能获得成功。

    “啪~啪~啪~”法尔克竟然鼓掌了,这可是他今天比赛第一次鼓掌。

    黑人胖大叔听了也不禁一愣。

    “防守防守!都散开散开!你们他妈的都是沙丁鱼吗,喜欢挤在一起?”轮到白队防守,甘国阳再次指挥自己的队友。

    防守中除了要盯着自己负责的对手外,也要观察队友的位置和状态,保持合适的距离,方便随时支援或者接受支援。

    而没有经过训练的野球手们,则是乱哄哄地随便站,对手在那儿他就在那儿,完全没有阵形。

    “到弧顶去!三秒区有我!”甘国阳推了一把跑到三秒区来的队友,让他去堵住弧顶的缺漏。

    他自己则坐镇三秒区,在防守中再次成为中锋。

    甘国阳一旦全心投入防守,对方基本上也就不要想再进球了。

    他们那种突破的速度和对抗能力,进三秒区就是送火锅的。

    果然,对方没有任何战术,控卫拿着球就往里冲,一冲到三秒区却发现好像撞在了一堵墙上。

    突破路线完全被堵死,甘国阳的长臂像蔓藤一样将对手死死裹住。

    不得已,突进来的人只得传球。

    而对方在无法突破的情况下,外线的导球根本创造不出机会,因为白队的站位在甘国阳的指挥下还算有模有样。

    “呯!”蓝队球员仓促出手,球打在篮筐上,没进。

    甘国阳跳起,轻松摘下篮板。

    但当他准备上演拿手好戏,单手长传快攻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队友还都在本方半场,完全没有快攻的意识。

    “一群笨蛋……”

    甘国阳只得自己运球过半场。

    经过长时间的训练,以及他自己独特的“街头运球训练法,”甘国阳无惊无险地过了半场。

    等他停球观察的时候发现,对方的防守还没落位,右侧空出了一大片。

    看了看面前的小不点控卫,甘国阳转身从面筐变为背筐。

    他就像一座山一般,突然压倒了蓝队小个控卫的身上。

    然后,蓝队的控卫就被甘国阳当成了一个小垃圾桶,一个背转身过得干干净净。

    面前是一片空旷!

    已经没有什么能够阻止甘国阳了!

    “Oh-my-god……”

    “你看到了什么?”

    “我又看到一个人在飞。”

    “哐!”

    甘国阳再次用一个完美的扣篮,宣告比赛滇前结束。

    “甘先生,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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