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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二百四十三章 原來如此 文 / 沐軼

    楊秋池離開現場,來到隔壁廂房,紅綾沒有再哭了,躺在床上眼楮直愣愣看著羅帳頂。宋晴、宋芸兒兩姐妹在柔聲寬慰她。

    楊秋池先安慰了一會紅綾,然後給他倒了一杯水。宋晴急忙在床頭坐下,小心地將紅綾扶起半身,紅綾接過楊秋池手中的茶杯,一口氣喝了半杯,感激地說道︰“謝謝少爺。”

    楊秋池接過茶杯,笑了笑︰“你躺下睡一會,等我忙完了就來和你說話,好嗎?”

    紅綾點點頭,第一次笑了,還是那樣的甜美,雖然臉上脖頸上還沾著不少血污。

    楊秋池端著那茶杯出了房門,回到凶殺現場,用磁性指紋刷和透明膠帶提取了茶杯上紅綾的指紋,與凶器上的指紋進行對比,完全吻合!

    果然,紅綾才是真正的殺人凶手!她偽造了現場並說了謊!

    不過,另外的問題馬上又出現了︰紅綾一個弱女子怎麼能殺死三個成年男人?她又為什麼要殺他們?而且,紅綾的雙手不是反綁著的嗎?後來還是那小丫鬟進來幫她解開的,雙手反綁還怎麼殺人?

    第一個問題,紅綾為什麼要殺他們父子三人?

    答案顯而易見,大少爺赤裸著身體還好理解,因為紅綾已經許給了他,要同房。小少爺李杰怎麼也赤裸著出現在這屋里?顯然,他也想和紅綾同房!老爺已經被證明死前也是赤裸著的,當然,他也想與紅綾同房!

    這就是說,這父子三人其實是準備**紅綾。紅綾這才殺了他們!

    那他們三人是否已經得逞呢?第一個發現現場的小丫鬟說當時紅綾是穿著衣裙的,從紅綾自己地敘說也可以證明他們三人沒有得逞,不過,楊秋池還是決定做一下檢測。用物證來證明!

    他用棉簽分別提取了三人陰睫冠狀溝、包皮部位的粘附物,進行了性染色質檢查。

    如果男人的陰睫插入過女性**,會粘上**鱗狀上皮細胞,貼片檢查鱗狀上皮細胞X小體的出現率,如果超過10%,就可以證明陰睫接觸過女性地**。

    檢驗結果證明三人均沒有得逞,楊秋池這才長長舒了一口氣,如果紅綾被這三個禽獸糟蹋了,那自己真是萬死都不足以贖罪。

    楊秋池恨恨想到,李承明父子三人竟然要**兒子的小妾。作出這等禽獸不如的事情,就算沒有得逞,也是其心可誅。死有余辜!

    紅綾面對強暴,奮起反抗,殺了這三個禽獸,屬于正當防衛,是不用負法律責任的。我國《刑法》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這叫作無限防衛。

    既然紅綾不用負刑事責任,那她偽造現場說謊干什麼?有什麼可怕的,楊秋池為紅綾維護自己尊嚴的行為擊節叫好的同時,又為她的不懂法偽造現場而有些好笑。

    楊秋池心想,你還別說,這紅綾小腦袋瓜還真不錯,這現場偽造得象模象樣地,連金師爺這樣的刑名高手都瞞過去了。如果不是遇到自己這現代來的法醫,要揭穿這偽裝,還真不容易。

    楊秋池邁步就要出去讓紅綾說出真相,可他剛邁出了一步,就站住了,不對,自己記憶地是現代的刑法規定,誰知道古代刑法是怎麼規定的,是不是也規定殺死**犯不負刑事責任呢?如果要負刑事責任,那自己這一說出來,不就把紅綾給害了嗎?

    楊秋池搞不懂了,還是先問問再說,問誰呢?金師爺?這老狐狸一定會懷疑自己問這問題的用意,或許就會懷疑到這案子上去,不行,不能莽撞,要先毀掉現場證據,把這案子坐成鐵案後再說。只有這樣,就算明朝法律規定殺死**犯也要負刑事責任,就算金師爺或者其他人懷疑是紅綾干的,這案子也查不清了,紅綾才不會被牽連。

    三思而後行!楊秋池現在已經越來越理解這句話地重要性了。

    楊秋池做對了,中國古代法律對正當防衛的規定遠遠沒有今天的刑法規定地廣泛,對私權救濟是嚴格限制的。

    由于婦女地位的低下,法律對婦女的保護也顯得格外的蒼白,《大明律僅僅在“殺死奸夫”一節中規定的“凡妻妾與人奸通、而于奸所親獲奸夫奸婦、登時殺死者、勿論。”這也是賦予丈夫殺死奸夫的權利,這權力嚴格來說還不是正當防衛。

    《大明律》在“犯奸”一節中,並未規定**罪的被害婦女有正當防衛權。反而強調“**者、婦女不坐。”,也就是說,如果婦女被人**,受害婦女不用為這種犯罪承擔刑事責任,這已經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明朝婦女地位的極其低下,甚至連自己捍衛自己尊嚴地權利都沒有得到法律的保障。

    所以,在明朝,**犯罪中的被害婦女可以用自殺、以死相拼來捍衛自己的聲潔,卻不能用殺死**犯來保護自己。這種權利是屬于朝廷官府的,是公權力,不允許私人行使。紅綾殺死李員外父子他們三個,在明朝仍然要負刑事責任,雖然不會比照殺人犯處理,卻還是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的。

    紅綾這樣做顯然已經預知了自己行為的後果,所以,她選擇了偽造現場。這一招是很聰明的,在明朝偵破手段很落後的情況下,也是很有效的。

    楊秋池冷靜下來之後,第二個問題就出現了,紅綾是怎麼殺死三個個大男人的?首先,她雙手反綁,怎麼殺人?

    很可能紅綾自己偽裝了被人反綁,如果是這樣,那反綁的情況肯定會有破綻,可能是做一個比較松的套,把手鑽進去,等小丫鬟幫她解繩索的時候,只要稍稍用力往外蹦緊,不仔細是看不出來的。

    楊秋池知道,叫那小丫鬟核實解繩索的情況肯定是不合適的,會引起別人的懷疑,還是自己先查一查。

    楊秋池拿起那段白綢子仔細觀看,上面有一些血痕和血指紋。

    楊秋池心中一動,如果是紅綾自己反綁自己,一定會在白綢子上留下指紋,也就是說,白綢子上的血指紋應該就是紅綾的。

    這種血指紋很容易提取,直接用透明膠帶粘取就可以了。

    提取了上面的指紋,對比證明果然是紅綾的!

    既然紅綾偽造了自己被捆,那門閂上的血指紋也應該是她的,因為三人當晚在房間里的時候是閂上門的,而紅綾要編的故事是小少爺和老爺去而復返,所以,門就應該是開著的,因此,紅綾殺完人之後,去把門打開了,這樣就把血手印留在了門闋上。

    楊秋池提取了門閂上的指紋一對比,果然不出所料,是紅綾的。

    看來,紅綾還真是遇變不驚,十分的冷靜,很懂得怎麼保護自己。

    其次,紅綾才十五六歲,這麼小的一個弱女子,怎麼殺的這三個大男人?

    從三具尸體的尸檢情況來看,並沒有明顯的搏斗形成的抵抗傷,這說明三人都是在猝不及防的情況下被殺死的!

    這就很奇怪了,紅綾要殺他們三個,一般情況下,應該是趁他們三個禽獸酒醉加上強暴之後的極度疲倦而昏睡之時,只有在這種情況下,紅綾才會有機會。

    但這種機會證實不存在,因為三人並沒有強暴得逞。而且三人不可能同時睡著,再者就算同時睡著了,紅綾殺其中一人時,那人臨死之前的掙扎反應很可能會驚醒其他人。

    這樣看來,很可能是這三人被人下了蒙汗藥之類的,昏迷不醒,紅綾才有機會下手殺人!

    要下藥,最有可能就是下在茶幾上的菜肴或者酒里!

    要證明這個推斷,就必須對酒菜或者酒進行化驗,當然這是不現實的,因為他沒有化驗的設備,看來只能用生物作試驗了。

    楊秋池跑到小院子外,吩咐蕭管家去抓兩只鴨子來。

    鴨子很快就抓來了,楊秋池拿著鴨子獨自進了房里,先將茶幾上酒壺里的酒給一只鴨子灌了一小杯,片刻,鴨子便癱在了地上呼呼睡著了!

    酒里有蒙汗藥!

    又給另一只鴨子灌了菜肴,片刻,這只鴨子也睡著了!

    菜肴里也有蒙汗藥!

    誰下的?

    紅綾是不可能有這種機會的,這三個禽獸用心良苦,當然知道紅綾有可能會反抗,所以,他們三人會很小心地注意紅綾,而紅綾也沒想到事情會這樣,所以,她身上事先肯定沒有隱藏這些蒙汗藥之類的迷藥。

    難道有其他人暗中幫助洪綾?

    這人是誰?

    楊秋池腦袋只轉了半圈,就已經找到了答案,不由得會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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