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文 / 寧浩
寧浩的新作《無人區》拖拖拉拉一直沒有上映,從他個人對已完成的影片不滿意而拉回演員重新補戲,到特效場面精益求精、尚未完工,林林總總的理由總讓人覺得有問題。近日,國家廣電總局電影審查委員會委員趙葆華終于敞開天窗說了亮話︰《無人區》因為影片中的“混蛋”太多而被無限延期,究竟何時上映至今沒有定論。
首先引用一段趙委員的原話︰
在寧浩營造的無人區里可以殺人越貨,可以敲詐勒索,可以逍遙法外,可以為所欲為!活動在《無人區》里的人物,絕大多數是負面人物。徐崢飾演的律師黃海,被當做英雄來塑造,其實也根本不是英雄。為防止劇透,不在此詳加分析人物。創作者以為這是無人區,便可以將瘋狂玩憚將瘋狂玩到極致。作為國家公民安全的維護者——警察,在《無人區》里愚蠢而又無能。寧浩們認為既是無人區,就是警力延伸不到的地方。瘋狂犯罪就有了藝術合理性。然,這是哪里的無人區?詩海麼?不是。劇情提示這是新疆境內的無人區。如此以來問題就出現了,不是環境選錯,而是藝術表現有誤。為了好看,為了藝術極致,不惜違背生活真實和藝術真實。其實這還不是主要的失誤,最主要的失誤是丟失了藝術家的一份社會責任︰這樣的藝術設定和藝術表現與國家形象不利,與國民形象不利,與公眾安全心理不利!因娛樂而損公,乃癥候所在也。
從趙委員的觀點來看,寧浩的這部電影所犯的主要罪狀大致有以下幾條︰
第一,導演太自戀。趙委員在文章中用了個很有氣勢的句子來批判寧浩的自戀情結︰寧浩因成功而自信,因膨脹自信而自戀,因自戀而陷入創作誤區。此句環環相扣,層層遞進,將寧浩從一個成功者的位置順利拉入到自戀者的陣營,再然後否定了《無人區》的整體創作思路,語言功底實在了得。但是作為一個導演,一個藝術工作宅如果連自己的作品都不喜歡,都不自戀,怎麼能夠說服別人來欣賞自己的作品?對于藝術創作者而言,“自賣自夸”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因為你創作出來的作品本身代表著你的喜好、你的價值標準、你的創作訴求,也只有滿足了以上幾項才能算是自己的作品,否則只是按照別人的標準和喜好炮制出來的東西,也就從作者變成了手,失去了原創性。天朝但多導演都是按照這個路子去進行藝術“創作”的,于是乎,他們的作品可以使領導蜜賞過後盡開顏,卻使百姓們連連叫苦不堪言。
第二,混蛋太多,英雄太少。沒有看過《無人區》,所以無法對影片的劇情做什麼評論,但是從趙委員的觀點來看,顯然,這是一部較為陰暗的片子,因為影片中混蛋太多,英雄太少,或者說壓根兒就沒有英雄。這怎麼行?天朝向來是英雄遍地生,混蛋到處躲的泱泱大國,我們有著世界第一流靛制,能夠有效地杜絕混蛋們成群成片的出現,除非他們有組織有紀律的在傘下生活,偶然曝露出來一個兩個的也會很快在群眾的聯合抨擊下死無葬身之地,怎麼可能出現混蛋猖獗的“無人管制區”呢?這讓我想起李敖先生在2004年競選台灣省立法委員時講到的一句話“GUTS太少,NUTS太多,也就是有種的人太少,而混蛋太多”,這句話用在這部電影中也是一樣——混蛋太多,而有種的人只有一個就是寧浩。但可悲的是,在天朝,只要你有種,上頭就會讓你絕種,只要你敢揭露一點陰暗,上頭就會讓你永遠陰暗。都說美國是英雄主義國家,其實我們才是,只不過美國的英雄是為民眾除暴安良,有的還要端掉,而我們的“英雄”卻是代表懲治暴民、安撫屁民。
第三,損害國家形象、國民形象。這條罪狀基本上已經上升到反社會的層面了,用一個詞來概括就是“禍國殃民”,一部電影能夠毒到這個程度,可真是前無古人後恐怕也很難有來者了,起碼在國外是沒有的,天朝這個一切皆有可能的國度就不好說了。趙委員的大局觀與國家榮譽感在這個時候得到了淋灕盡致的展現,“這樣的藝術設定和藝術表現與國家形象不利,與國民形象不利,與公眾安全心理不利!”短短的話語,凝聚了趙委員的拳拳愛國之心,有這樣的好領導在電影審查委員會坐鎮,我們的廣大人民群眾真該集體罷工、罷課一起慶祝個把月。這樣的一部電影就是不應該上映,你看看都已經危及到國家安全了,那還能了得?我們的祖輩父輩拋頭顱灑熱血打下的這片江山怎麼能夠毀在這個導演、這部電影手上?封殺,真該封殺!我想,如果《無人區》真的不能上映,或者要動過大的閹割手術導致面目全非之後再上映的話,也應該含笑九泉了,寧浩也該心滿意足了,因為這片子制造的轟動效應已經從演藝圈蔓延到政治圈了。
在電影分級制遙遙無期的今天,總局依然只手遮天,把持著在上映的電影的尺度——什麼能上,什麼不能上,全在一句話。至于為什麼不行,理由就好找多了。警察局里都可以有躲貓貓、睡覺覺、洗澡澡各種千奇百怪的死法,給電影不過審找個理由就更不在話下了。如馮小剛所說,一句“內容不積極”就可以給你判了死刑,什麼叫不積極?有沒有一個標準?抱歉,我們總局玩的是全保密措施,公布了細節那還怎麼叫保密。在這一點上,我們真是繼承了老祖宗的光榮傳統。在的古代,法律是統治者約束和管理老百姓的工粳但是法律是秘而不宣的,換言之,老百姓們不知道怎麼做是合法的,怎麼做是違法的。做了錯事,上頭說你犯罪了,你就是犯罪了,在做之前你根本不知道這樣做是不是犯罪,犯的什麼罪。直到鄭國子產鑄刑書,法律才得以向著公開化的方向發展。可是從目前我們的電影審查制度來說,仍舊處于“沒有量化標準,尺度秘而不宣”的階段,究竟什麼電影能上映,什麼電影不能上映,沒有一個公開化、透明化,讓大家有目共睹的量化細則。因此,電影送審就像送進了一個黑箱子,前途全在委員們非常主觀的一念之間。
如好多年前的那個相聲中說到的︰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橫批“不服不行”。我們的電影審查制就是這樣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事物,《色戒》能裸到那個程度,《隻果》就不行,至于為什麼不行,委員們大可以說《色戒》靛位比較好,而《隻果》靛位不行。總之,在這樣的制度下,每一個導演真的都是在摸著石頭過河,想搭橋都不行,搭了橋,水下的牛鬼蛇神指望什麼吃飯呢?就是要給你來暗杠,給你來出其不意,給你來背後放黑,歸結起來一句話——讓你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