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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狱中笔记(完) 文 / 隔壁家的妞

    “哐当”一声大门开了,从里面射进来了久违的阳光,在这暗无天日的牢房里,能看到阳光也是一种享受。

    我是谁呢,在这个牢房里呆了快二十年,从闹革命到现在,很长很长了,估计那些条子早已经把我这个年过中年的人给忘记了。

    每天有饭吃,还可以写写东西,这日子过的很逍遥。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遇见芬芳的,进来的时候我无意扫视了一番,恰好又和我同处一室,从长时间和犯人的接触,我料定她是有故事的人。

    穿着还是很早时期的碎花洋群,酥,胸微露,不知道现在还在流行这种衣服,我们那个时候自然是只有富贵人家才会有的。

    是个美人胚子,却有那么一种疲惫,甚至是绝望的笑意,望着那一点小天窗,就是一上午,我没有太在意,大多数刚一进来的人都是充满绝望的。

    一直到天窗的颜色和囚牢里一样时,她竟然主动找我说话。

    以下是我们两人的对话:

    我现在也就这样了,你能不能陪我说说话。

    哦?恩。

    我今天做了一件疯狂地事。

    每个人都会疯狂地。

    我疯了。

    疯子总比傻子好。

    哦?

    疯子是有灵魂的……

    沉默。

    就这样一言一语的结束了谈话。

    半响,又开始了。

    我死了也甘愿,可是想要说出来,堵得慌。

    我甘愿倾听,你讲吧。

    故事也就开始了。

    再后来,何昆离婚了,瓦夏也死了,芬芳像是回到了刚去歌舞厅的样子,傻傻的,很纯真。

    我原本是可以和他们一起出去的,但是,这个我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当初为什么进来已经忘记了,我早已经习惯了这个地方,不过,他答应我,帮我把这个故事带出去,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故事。

    在今天,当你看到一个老妇女,对周围诺大的城市,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纯真的时候,请不要在心底嗤之以鼻,或许她就是芬芳,在心底保持着最初慰藉的芬芳。

    记住,请不要伤害他们,哪怕他们并不知道。

    狱中笔记

    1980.3.1

    作者的话

    我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像很多人见到的一样,经常喜欢断更,我不是喜欢断更的人,表面理由是读者不多,自己太懒,其实我内心一直是很纠结的,就接到我不知如何动笔。

    这是我心灵的一次蜕变,不知道为什么在写前面那些生活的点滴的时候,我内心是风起云涌,很害怕会因为自己的不小心就葬送了芬芳的一辈子,再写到这个结局的时候,我却格外的平静,像是命中注定一般。

    其实,我的结局并不是这样,很残忍,我觉得芬芳应该会有自己的生活和未来,我写的是逃,芬芳怎么逃呢,或许很多读者都是这么想的,她会和何昆一起跑到大城市怎样怎样的,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却不是和何昆,而是在那个叫阿生的大学生身上得到蜕变,那个第一次让芬芳得到玫瑰花拥抱的阿生。

    可是,我觉得这样结局更能让人深思,本来上一章就准备完了的,但是内心不允许自己这样,为什么呢,总觉得我已开始内心的那个梦就完了,不甘心,所以才有了牢房里的见闻,以来,可以把那种悲怆的感觉更浓烈,二来,也是完成了自己心底的一个梦,芬芳总算是出来了,并且有了自己的全新生活。

    虽然一些情节少了,譬如起子女人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呢,相信看过文章的人都知道,是阿贵的,还有饥荒中人性的真实性,很不好意思,我实在写不下去了。

    我不想矫情的说,芬芳太惨了。

    只是不想再让自己陷入这样无休止的战争中。

    我宁愿就是文字最后的那一个狱中人,记录别人的故事,感悟自己的人生。

    或许有人会问,阿贵死了吗,芬芳疯了吗。

    很明确的告诉你,我不知道。

    一直以来,房子的就让人很不看好。

    或许是觉得一个十六的小女孩不该写这个年代的故事,纯属于胡编乱造。在这里我也不想多说什么,只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我。

    本来我是准备放弃小说月报的这种文字风格,写小白文的,那样相对于我来说,身心相对于我来说轻松一些,思来想去,还是不要好了。但是选材上我会往总裁文那边去,却又觉得好难。

    恰逢现在高三阶段,我真的很难以抉择,像狱中芬芳一样感到了前途渺茫,难道真的放弃学业靠这不值钱的笔杆子过活,迷茫了,郁闷了,却还是找不到出路,那么就这样吧。

    我不想自己的思想被浪费,构思的小白文大约讲得是一个未婚妈妈给孩子找爸爸的故事,感觉很幼稚,很无知的感觉,我不会以隔壁家的妞名义发表,来保存我文风的正统。

    令我高兴地事,我的《房子的》终于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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