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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难判 文 /

    八年难判

    8年时间,中院5次判决,高院4次发回。量刑从死刑到死缓,从死缓到有期,山西洪洞县8年前发生的女大学生被害案的犯罪嫌疑人起死回生,而受害人家人则极为心寒。直到现在,司法程序还在进行中。

    每年的2月21日,对山西省洪洞县曲亭镇师村的农民李双记、马福英来说,都是个心痛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是小女儿李荣健的忌日。8年前的这一天,正在大连翻译学院读大学的小女儿被人杀害,并抛尸涧河里。那一年,她21岁。

    8年来,作为母亲的马福英几乎哭瞎了眼睛,但是她每一天还是要到路口看看,因为她老是想着哪一天女儿会突然回来。

    而对李双记两口子来说,今年的2月21日,他们尤为心痛,被控强奸杀害李荣健的嫌犯栗树华,被临汾中院的判决否定了。这等于说女儿的案子又成了无头案。他们觉得无法给冤死的女儿一个交代。而在此之前的7年多时间里,临汾中院所作的4次判决都是认定栗树华是杀害李荣健的凶手。

    女生遭遇抛尸嫌犯涉案数起

    2004年2月21日下午5点,李双记的小女儿李荣健从姨妈马桂英家出去到火车站买车票,准备第二天返校。此时,她正在大连翻译学院读大学一年级。谁也没想到,她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李荣健的家人于是四处寻找,没有结果,24日,姨父梁大旗报案。

    2月27日清晨,洪洞县公安局的110指挥中心接到了一个急促的报警电话。民警迅速赶往位于县城东的涧河滩案发现场。在水中发现一具裸体女尸,经过对尸体进行检查,并作技术鉴定,警方认为裸体女尸遭遇过性侵犯,被强奸杀害后抛尸。

    经过刑侦技术人员的勘查发现,死者颈部有明显勒痕,确认为勒颈窒息死亡,而且尸体所在的地点也不是案发第一现场,从现场的勘查中,警方除了找到死者留下的一个头花,以及现场地面上发现的拖痕之外,其他一无所获。

    警方展开了调查走访,迅速通知了李荣健的家人对尸体进行辨认,结果正是李荣健。

    女大学生李荣健被害的案件,很快在洪洞县传得沸沸扬扬,县城及周边村子的群众谈起此案时都充满了恐惧。公安局成立了“2-21”专案组。由于死者被发现的地方不是案发第一现场,再加上抛尸在小涧里,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线索,就在侦破工作陷入困境时,专案组民警在案发的现场周围,发现有多处可疑的脚印,这一发现让案情有了转机。

    为了从脚印中提取侦破线索,公安局从省公安厅请来了足迹鉴定专家加入到专案组,对现场遗留下的可疑足迹进行综合分析。公安厅足迹鉴定专家郭可华当时推断此人身高在1.75米到1.82米之间,年龄在30岁左右。

    但经过3个月对3个乡镇15个村庄地毯式的排查,案件依然没有丝毫进展。当年5月底,警方调整侦破工作方向,决定重点摸排当时周边地区发生的强奸案,争取从没有报案的受害人身上查到线索。7月16日,案情有了突破。民警在现场南面的涧桥村排查的时候,听说前几天有个姑娘被强奸了。几经周折,民警最后找到了这个女孩。

    受害人在案发后由于种种顾虑,没有报案。通过做工作,受害人姜红哭诉了7月13日被强奸的经过。

    姜红说,那人强奸她后还要了她的电话号,民警提取了姜红手机里嫌疑人的电话号码,通过技侦手段,查到了一名叫栗树华的可疑人员。

    警方立即将栗树华拘传过来,通过辨认,姜红确认就是他。

    虽然,警方最终确定了2004年7月13日和2003年12月26日的两起强奸案都是栗树华所为,但没有证据说明栗树华和“2-21”强奸杀人案有直接的关系。为了不放过任何线索,洪洞县警方再次请来了足迹专家,对栗树华的脚印进行模拟实验,结果认定现场足迹就是栗树华所留,7月27日,专家作出了刑事技术鉴定书。

    媒体当时对此案的报道说,得到专家的证据认可后,专案组民警再次对栗树华进行了突审,7月29日凌晨,栗树华交代了犯罪过程。

    栗树华,当年30岁,洪洞县大槐树镇辛堡村人,是一个出售观赏鱼的个体户,已婚并有两个孩子。

    “2-21”案件侦破后,洪洞县城像过年一样,百姓拍手称快。洪洞县电视台对此进行了报道,在电视画面中,栗树华还指认了作案现场。

    嫌犯的落网让李荣健的家人感到了一丝安慰,李双记夫妇还给公安局重案队送去了锦旗。

    强奸恶魔

    据当年的媒体报道,通过审讯,栗树华还交代了在半年内共强奸了6名女子的事实。但由于无人报案,找不到受害人,警方最终认定4起。

    最早的一起发生在2003年12月26日。

    当晚8时许,在洪洞县城南环路庄园新桥附近,栗树华驾驶摩托车,尾随路过此处的少妇张小莹,后用领带套住张的脖子将其拖至涧河坝上,用刀片威逼张掏出身上的500元钱,因见张小莹相貌俊美,起了色心。他先是搂着张小莹亲嘴儿,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摸奶子。张小莹慑于他的淫威,根本不敢挣扎。摸了一会,栗树华索性解开张小莹的上衣扣子,扯下她的奶罩,让张小莹两颗雪白丰满的乳房完全暴露出来,接着又解开她的裤腰带,把她的裤子和内裤一并褪到膝下。看到张小莹两条雪白的大腿和腿根三角区茂盛的阴毛,栗树华的鸡巴瞬时硬了起来。

    他命令张小莹弯下腰,撅起屁股。双手掐着她的腰臀,从后面给插了进去。

    奸淫完张小莹,栗树华并未罢休,他逼迫张小莹说出家庭住址并交出家门钥匙。当他得知张小莹的丈夫出差在外,家里只有她一个人时,不尽又生出了邪恶的念头。

    栗树华逼着张小莹把他带回家,进屋之后,让张小莹自己把衣服脱了。张小莹乖乖地脱得精光,躺在床上,等着栗树华奸淫。

    由于刚在张小莹身上发泄过,栗树华的鸡巴软软的。他让张小莹给他口交,张小莹不肯,被粟树华搧了两个大嘴巴之后,再也不敢拉硬,服服帖帖地跪伏在栗树华的胯间,把那根刚刚奸淫过她的鸡巴叼进嘴里。又是舔又是裹又是含,口交了能有二十来分钟,粟树华的鸡巴才在张小莹的嘴里渐渐硬了起来。

    现年26岁的张小莹结婚还不到半年,是个刚刚尝到床第之欢的少妇。刚才在外面被栗树华强行给干了,现在又光着腚眼子,跪撅在自己家里的床上,给人家裹了一通鸡巴,从内心之中,早已经彻底屈服了。粟树华的鸡巴硬起来又长又粗,像门小钢炮似的耸立在胯间,男人的阳刚之气刺激得张小莹浑身酥软,他更加卖力的用小嘴套撸着鸡巴,小手情不自禁的抚摸着两个卵蛋。爽得粟树华的鸡巴愈发坚挺粗大,他伸手一边摸玩着张小莹垂在胸前的一对白奶子,一边欣赏着这个漂亮的小媳妇给自己口交的情景。他还用手机把张小莹为他口交的情景拍了下来。

    肏屄的时候,张小莹的下身已经湿了,粟树华先是从正面插进去,一边亲嘴摸奶子,一边一下一下的肏她,简直就和干自己老婆一样。这样干了一会,粟树华站在床边,让张小莹撅着屁股,狗趴在床上。张小莹不用男人摆布,自己乖乖的摆好了姿势。粟树华突然发现床头墙上张小莹和丈夫结婚时拍的婚纱照,看着身穿洁白的婚纱,带着甜美的微笑依偎在男人身边的张小莹,再看看此时赤条条一丝不挂撅着腚眼子等着自己肏屄的张小莹,粟树华心中萌生一种变态的兴奋,他从后面把鸡巴顶在张小莹的屄上,眼睛死死盯着照片中的张小莹,鸡巴头子在屄缝上磨蹭了几下,然后突然一下子插到了底。干得张小莹“妈呀”的叫了一声。

    粟树华一边肏她,一边明知故问地问她照片中的男人是谁。张小莹的心理果然受到强烈的刺激,阴道紧紧的收缩,夹得男人爽极了。她小声回答说是她的老公。粟树华又问,他和她老公谁的鸡巴大,谁会肏屄。张小莹说“你的鸡巴大,你会肏屄。”粟树华又问“愿意不愿意让我肏你,肏的你爽不爽?”张小莹说愿意,肏得好爽。

    粟树华拍了好多张奸淫张小莹的照片,在张小莹的屄里射出来之后,又在床上搂着她躺了一会儿,在张小莹的眼前翻看刚才拍下来的照片,告诉她如果敢报警,就把这些照片发布出去,让她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张小莹驯服的伏在男人怀里,说绝不敢报警。

    栗树走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张小莹果然没敢报警。后来在法庭上,粟树华说和张小莹是你情我愿,是通奸,不是强奸,但却拿不出和张小莹相识的证据。

    第二起便是涉嫌强奸杀害李荣健。

    2004年2月21日下午5点,李双记的小女儿李荣健从姨妈马桂英家出去到火车站买车票准备第二天返校,当时的李荣健刚刚21岁,是大连翻译学院大一的学生。就在李荣健排队买票的时候,被在那里寻找猎物的粟树华盯上了,皮肤白皙,容貌俊俏的李容健令栗树华淫心荡漾,他悄悄地尾随李容健走出售票大厅,而此时的李荣健对危险还浑然不知。

    转过站前广场是一个小胡同,见四下无人,栗树华突然扑上去,搂住李荣健,吓得李荣健“妈呀”刚叫出半声,就被栗树华捂住了嘴,栗树华把手中的匕首在李荣健眼前晃了晃,恶狠狠地说:“不听话,就捅死你!”

    李荣健不敢挣扎也不敢叫了,栗树华右手揽着李荣健的腰,匕首就抵在她的腰上,挟持着李荣健,穿街过巷,尽管马路上来往车辆、行人不断,但没有人注意她们。

    路上,栗树华怕李荣健挣扎喊叫,低声劝慰她说:“有点事问你,然后就放你走。”

    当把李荣健带到自己的出租房,关上房门的一刹那,栗树华的心才彻底放下来,知道今天晚上,这个水灵灵的妹子自己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了。

    栗树华问李荣健让男人干过没有,李荣健说没有,说她才二十一岁,还是个学生,连男朋友都没有呢。这让栗树华更加兴奋,更加迫不急待的要奸了这个漂亮的女大学生。

    “大哥,求求你……饶了我吧……”

    在姑娘可怜巴巴的哀求声中,栗树华毫不客气的把她扒了个精光,“妹儿,今天大哥就给开苞!”栗树华淫笑着,把赤条条的李荣健压在床上,小姑娘还在哀求呢,栗树华铁硬的鸡巴就给插进去了。一通猛干,干得李荣健“咦咦呀呀”的直叫唤,早就忘记了哀求讨饶。

    处女的小屄把栗树华的鸡巴夹得紧紧的,令栗树华越干越爽,一口气干了十几分钟,终于爽射出来。

    当天晚上,栗树华奸淫了李荣健三次,到第三次的时候,小姑娘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简直比初入洞房的新媳妇还要听话,栗树华让她干什么就干什么,让她摆什么姿势就摆什么姿势。栗树华肏一会屄,把鸡巴拨出来,让她用小嘴吹含一会,然后再接着肏她。一边肏她一边问:“大哥肏你你服不服,愿意不愿意让哥玩儿你?”李容健低声下气的回答:“小妹早就让哥给玩儿服了,愿意让大哥玩儿我。”

    这一次,栗树华快要射精的时候,把鸡巴插进李荣健的嘴里,在姑娘的嘴里射了出来。

    第二天早上,栗树华本想放李荣健走,但一看到姑娘雪白的身子,俏丽的脸蛋,实在是难以割舍,把李荣健按在床上,又痛痛快快的打了一炮。

    吃过早饭,栗树华和李荣健聊了一会,由于纵欲过度的缘故,不知不觉靠在床头打起了磕睡。李荣健以为栗树华睡熟了,悄悄穿好衣服,想溜出去。可她刚打开房门,栗树华猛然醒了,他从床上跳下来,扑过去把李荣健擒了回来。

    撕扯中,李荣健突然说:“我刚才打了110,你赶紧放我走,要不然一会警察就来了。”其实这是李荣健在吓唬栗树华,他本以为栗树华一害怕,就会放她走。却哪成想栗树华信以为真,怕事情败露,瞬间起了杀人灭口的念头,他死死的掐住李荣健的脖子不放,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当他意识到李荣健一动不动的时候,这个年仅二十一岁的大学生早已经没了呼吸。

    栗树华将李荣健装入麻袋,绑着一块石头沉入水中,可能是没有绑紧,尸体浮出水面,才暴露出这起命案。

    第三起发生在2004年4月11日。当晚9点多,栗树华在火车站候车准备去太原进货。因火车晚点一个多小时,他便在车站溜达,看见三十左右岁的妇女项玲玲骑摩托车路过,速度很慢,就尾随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套住项玲玲的脖子,连人带车挟持至附近的小树林,抢走现金670元,之后把项玲玲拖至地垅边,强行扒去衣裤,项玲玲中等身材,乳房丰满,屁股肥大,被扒光之后,露出一身性感的白肉。栗树华先是一只手搂着她的腰,另一只手抄起她的一条大白腿,站着干她,干到兴起时,干脆把她按到地上,一阵猛肏。奸了能有二十分钟,射精后的栗树华穿好衣服,逃离现场。

    第四起就是“7-13”这一起。当晚9点多,栗树华在县城南桥头夜市吃饭期间,发现女孩儿姜红一人行走,便尾随至涧桥小学附近,从后面用背心勒住姜红的脖子,并持刀威胁,将其挟持至附近一民房背后,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姜红当时才十八岁,被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吓晕了头,根本就不敢反抗。乖乖地被栗树华占有了处女的身子。奸淫完姜红,栗树华让她穿好衣服,搂着她,从头到脚摸了好一会。其间,他通过翻看姜红的身份证知道了她的姓名,并记下了她的手机号码。此后,姜红慑于栗树华的淫威,多次被他打电话“约”出来奸淫。

    2004年12月8日,临汾市检察院就上述4起案件向临汾中院提起公诉,李双记夫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05年8月10日,临汾中院作出判决,认可了公诉机关的起诉内容,认定栗树华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判决栗赔偿李双记夫妇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58263元。栗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临汾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2006年11月29日再次作出与第一次相同的判决,只是民事赔偿改判成了65636元。栗再次提出上诉,高院再次裁定发回重审。

    这一次,临汾中院没能坚持到底,虽然还是原先那些起诉事实,但2009年4月28日的判决将栗树华改判死缓。但栗树华并不买账,仍然上诉,临汾市检察院也提出抗诉,可在高院二审过程中,省检察院又撤回了抗诉。省高院第三次将案件发回重审。2010年10月4日,临汾中院第4次作出判决,仍然认定栗树华犯强奸罪、抢劫罪,判处死缓。栗树华第4次提出上诉,省高院第4次将案件发回重审。

    转眼到了2011年11月10日,临汾中院第5次开庭审理此案,虽然检察院仍然指控栗树华犯案四起,涉嫌强奸罪、抢劫罪,但这一次中院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只认定了2003年12月26日和2004年7月13日两起案件。2011年12月19日,临汾中院作出第5份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栗树华有期徒刑10年和5年,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判决栗树华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听到这样的判决,李双记一家人简直懵了。他们没想到,熬了8年,等到的竟然是这样的结果。

    而对栗树华来说,他被从死神那边给拉了回来。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栗树华仍然提起了上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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