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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罪有应得 文 / 顽皮本尊

    这番话,回荡在二楼,众人脸色古怪,对视一眼,可谓是忍俊不禁,先前任强一口一个老铁,照他这么讲,二人就是嫖友关系。

    郑副局老脸发红,感受着四周玩味的目光,他气急败坏冲过去,“让我先出出气。”

    说完,不等任强反应,猛地一脚踢中他的大腿,正好是枪伤处,这一招无疑是雪上加霜,任强疼的抽搐翻滚,说不出的滑稽。

    这家伙真是傻,到了情急关头,哪壶不开提哪壶,郑副局好歹有些身份,更何况一帮下属都在,被他们知道,副局原来多年前就有嫖娼的嗜好,还是个名副其实的不举男,这面子往哪搁啊?!有些事儿,可能他的下属心照不宣,可是作为副局长,他要以身作则,过去的事也无从追究,但往后,他就得小心翼翼,指不定被人举报了。

    也难怪郑副局火冒三丈,本来他就有点泥菩萨过江的意味,哪里顾得上任强。

    “叫你胡说八道,嘴贱。”踢完了之后,郑副局拽着他的衣领子,狠狠抽了几个大嘴巴子,一顿折腾过后,任强直接成了猪腰子脸,恐怕熟悉他的人,都难以认出来。

    看郑局长色厉内荏的样子,多半有这些陈年旧事,我们倒是没嘲笑他,等到他揍得差不多,轮到小混混们上,不过任强似乎陷入晕厥,有个小混子很来事,解开裤腰带,对着任强的脸放水,这一尿三千丈,惊得他措手不及。

    “啊。”任强出于本能地叫唤一声,结果尿进了嘴里,呛得他半死,整个人也清醒了不少。

    “喂,撒尿的那个谁”我喊了一声,小混子微微忐忑,转过头来。

    “干的不错,以后多多培养。”我略带赞许,黑衣人连忙点头,那小混子也松了口气。

    突然,我想起一桩事,“郑副局,这家伙涉嫌拐卖儿童,等收拾完了,你带回去好好盘问下,该怎么惩罚,绝不能心慈手软,知道吗?”我拍了拍副局的肩膀,他急忙答应,说的是义愤填膺。

    “好,对于这类丧心病狂的人,我们一直是严惩不贷。”

    任强身子发抖,面如死灰,毕竟挨一顿打,顶多就是住院一阵子,要是送进去,那没个几年,是不可能出来的,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他自然心知肚明。

    “扑通。”任强跪倒在地,一把鼻涕一把泪说道,“兄弟,不不,亲爷爷,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你,放过我吧,我给你磕头,当牛做马都行啊。”

    “呵呵,你该道歉的人不是我。”我瞪了他一眼,很是冷漠。

    任强挪动着膝盖,就这样慢吞吞爬到刘雨涵面前,“丫头,爸,不不不,我这些年也经常反思,当初对你太苛刻,其实呢,我想方设法的找你,主要是想说一声对不起,哎”

    任强这脸皮简直厚如城墙,其实我和他没什么深仇大恨,只要刘雨涵能走出心理阴影,真正摆脱童年的阴暗,那样她才能真正快乐起来。

    我从日记里看过,那几年痛苦的回忆,每一天都是度日度年,她只要有一点没做好的地方,任强就是又打又骂,而且刘雨涵不能辩驳,否则只会更惨,恐怕任强做梦都没想到,时隔多年,他们再次见面,却是角色互换,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也算造化弄人。

    望着任强布满忏悔的猪脸,刘雨涵神色异常复杂,微微沉吟,“当年贩卖我的那个人,你有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丫头,那会才九几年,手机都没有普及,哪来什么联系方式。”任强一脸尴尬,他也明白刘雨涵的想法,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父母还在不在都是个问题,当然,这是刘雨涵心底的疙瘩,或者说埋藏已久的执念,这倒是人之常情。

    本来刘雨涵还抱着一丝念想,任强的话像是泼了一盆凉水,瞬间刺激到了她,有点摇摇欲坠的感觉,还好坐在椅子上,她神情呆滞说,“那你就进去待着吧。”

    “丫头,你怎么能这样对我,要不是我的养育之恩,你能有今天的辉煌?不知道感恩就算了,还要亲手把我送进去!陪老子一起下地狱吧。”任强话锋一转,手中闪烁着寒芒,原来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把弹簧刀,飞快地刺向刘雨涵的小腹。

    这臭婆娘还沉浸在悲伤中,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啊。”这些人都吓坏了,俗话说得好,狗急跳墙,兔子急了还咬人,更别说是任强。

    他遭受了一顿屈辱,还要进去吃牢饭,这是一种心理和生理的双重摧残,毫无疑问,他今天过来,是想威胁刘雨涵,从而得到充分的利益,像刘雨涵这样貌美如花的女人,随便找个有钱人,绝非难事儿,任强就是看中这一点,才弄出什么包养三年的破烂合同。

    可是,一切超出了他的预想,甚至他的老铁,还一顿痛打落水狗,再加上一些嘲讽挖苦的言语,深深刺激了任强的自尊心,他才急了眼,想拉一个垫背的。

    “砰。”我手速飞快,瞄准了任强的手腕,一道枪声传开,只是下一瞬,任强拿着弹簧刀的那只手腕,出现了一个触目惊心的小窟窿。

    刘雨涵尖叫一声,吓得花容失色,急忙朝我走来。

    “我的妈呀这个枪法太精准了吧。”

    “简直是百步穿杨的神射手!”

    “他是不是专门练过的啊。”

    那些小警察都惊呆了,毕竟跟着十多米,我却依旧瞄的很准,因为小时候,我喜欢拿弹弓打鸟,再加上步入了明劲期,各方面感官空前的敏锐,任强速度虽快,在我眼里,如同蜗牛一样,幸好我手里拿着枪,否则要出大事了。

    刚才我迟疑了一瞬,在考虑要不要打爆他的头,但那样场面太血腥,况且我还是个学生,从没有杀过人,这是一种内心的抵触,省的被人抓住把柄,这是公共场合,开枪就已经越线了,不能那么暴力。

    “你这家伙,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我撇撇嘴,冷嘲热讽道,把枪还给了郑副局,他脑门一层热汗,明显怕我乱来。

    尽管开了两枪,可我的行为,被归纳到惩奸除恶,正当防卫的范畴,郑局长非但没有找我麻烦,还说要整个表彰,这种有关系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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